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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诺分享|新民法总则讨论
        民法是国家的重要基本法律。民法的制定工作是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从1986年的民法通则到如今的民法总则,一字之变,背后却是立法理念、精神的变化和制度的创新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于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时通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17年3月1日发布,新民法总则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生效。
 
        2017年3月24日,北京威诺(成都)律师事务所的李鑫律师作为牵头人带领律师们对即将生效的新民法总则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活动。
 
        交流会上,李律师就总则法条的更改进行了逐条的分析,律师们也就积极展开讨论。可以看出,新的民法总则的更加人性化和贴近当今的生活发展。
 
        小编参与了全程讨论,会后受益良多,在此向律师朋友们分享(如有错误,敬请指正):
 
        1、民法总则更加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条文【第188条】将一般诉讼时效从两年延长到三年。延长诉讼时效,可以更好地避免因错过诉讼时效而失去胜诉机会的情况发生。
 
        2、民法总则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根据法律条文【第191条】对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诉讼时效作出特别规定,将更加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3、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了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根据法律条文【第127条】明确法律对虚拟财产的合法保护。不仅为将来的立法留足了空间,也为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提供了上位法依据。
 
        4、新民法总则“特别法人”概念这一大立法创新。根据法律条文【第96条】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
 
        除上所述,新民法总则还进行了多方面的制度创新和法条变更,小编在此就不一一讲述了,有兴趣了解的律师朋友可以到威诺进行分享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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